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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鮪的悲歌
刊登於大自然雜誌第125期 (2014年10月)
  根據IUCN紅皮書瀕危物種評估標準,目前地球上所評估過的約4.5萬種野生物中,有高達37%,即1.7萬種已處於極危(CE)、瀕危(EN)或易危(VU)等受脅的物種(Threatened species)。但這些被評估過的動植物絕大多數都是陸域的動植物,特別是哺乳類、鳥類及兩棲、爬蟲類。甚少是海洋無脊椎動物或海水魚類。此乃因海洋生物種數多,調查評估困難,多半只能被列入資料不足(data deficient; DD)的等級。全球能被列入第一級(CITESⅠ)的海水魚類迄今也只有「腔棘魚」及「加州犬型黃花魚」兩種而已。能被列入第二類(CITESⅡ)的保育類也只有鯊、魟、石斑、海馬及龍王鯛等少數種類。許多大型重要的經濟性海洋魚類則甚難被列入,如大西洋黑鮪(T. thynnus = T. atlanticus)。牠們的資源量自1970年以來已減少了九成。在2010年3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CITES-COP15)」 中,原本已提案將大西洋黑鮪列入保育類動物,但以日本為首的國家卻以採用「責任制漁業」的配額管理制度即可,不需要用到CITES的方法來管理為由,予以封殺。殊不知「責任制漁業」管理制度所訂定的可容許捕撈量常會偏高,再加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IUU)」的濫捕問題,最後仍會讓黑鮪面臨滅絕。更何況去參加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或是CITES-COP會議擁有投票權的各國代表,常是政府的官員,他們多半是漁民的朋友,而非魚類的朋友。因此常常要等到該物種已經淪入到不可藥救的程度時,也就是族群量已低於其「有效族群大小」(Effective population size)時才願意去面對及接受,卻不知此刻早已是大勢已去,無法回天了。黑鮪特別是如此,這是因為黑鮪有許多的特性,使牠成為最先被人類趕盡殺絕的物種。黑鮪之所以成為今天海洋保育的明星或最具指標性的物種,除了因為牠的資源量已經大幅銳減外,牠還有許多的生物特徵或生態的習性使然。換言之,黑鮪之「最」─反成為使黑鮪會最先滅絕的宿命。
一、 黑鮪是體型最大的鮪魚
  黑鮪是鯖科或鮪家族中體型最大者,體長可達3.5m,重達600-700kg。遠比起其他同屬鮪魚的長鰭鮪(T. alalunga)、黃鰭鮪(T. albacares)、大目鮪或短鮪(T. obesus)及長腰鮪或小黃鰭鮪(T. tonggles)的體型都要大上很多。凡是各類群中體型最大者似乎必然會最先被列入保育類的物種,甚或滅絕。譬如1768年滅絕的史德拉海牛(Stella’s sea cow),是海洋中最大的哺乳類動物。所有魚類中體型最大的「鯨鯊」是在2003年被列入CITES-Ⅱ的保育類,臺灣則是在2008年由漁業法列入的臺灣第一種受保護的海水魚種。2004年被CITES列入保育類的曲紋唇魚,俗稱「龍王鯛」(Cheilinus undulates)是隆頭魚科中體型最大者;牠和屬於鸚哥魚科中體型最大的「隆頭鸚哥魚」(Bolbometopon muncatum),都在今年雙雙被臺灣的野動法列入了保育類動物。然而硬骨魚類中體型最大最重的石斑魚(Epinephelus spp.),則因為其中有幾種石斑已可人工繁養殖,故並未受到青睞。殊不知許多種類的石斑目前仍在嚴重獵捕的壓力下,岌岌可危。
二、 黑鮪是壽命最長的鮪魚
  體型愈大,壽命愈長的魚,通常牠們的成熟年齡就會愈晚、子代數目愈少,如同鯊魚或深海魚一樣,非常容易受到過度捕撈的影響而難以恢復。也因此常最先被列入保育類物種,甚至不幸滅絕。黑鮪的壽命可長達35年以上,一般要成長到4-8歲才會成熟及繁殖。目前太平洋黑鮪七、八成以上所捕獲的都是未成熟的幼魚,在牠們還沒有機會產卵之前即被人類所捕撈,很容易造成所謂的「功能性滅絕(functional extinction)」。不但讓小魚沒有長大繁殖的機會,而且浪費資源,沒有經濟效益,可謂暴殄天物。因為魚的體長和體重是呈立方的關係,愈大的魚,價格愈貴,亦即體長大十倍的魚,其價格往往可高上百倍或千倍。
三、 黑鮪是最能洄游的魚
  鮪可以說是魚族中最進化的種類,因為牠出現在地球上的年代比人類還要晚。牠的肌肉內含有大量肌紅蛋白,且循環系統有「對流機制」可使體內的血液溫度高於近體表的溫度,故可生活在從熱帶到溫帶較寒冷的水域,也可作長距離的游泳,因而成為目前地球上遷徙範圍最廣的動物。黑鮪的三個種或亞種,太平洋黑鮪(T. orientalis)、印度洋黑鮪又稱南方黑鮪(T. maccoyii)、及大西洋黑鮪(T. thynnus)。牠們可以分別繞著整個北太平洋、南太平洋或印度洋及大西洋洄游,完成其產卵、孵化、成長、攝食到繁殖的生活史。像這樣跨域的洄游魚類要管理及保護更是困難,需要跨國合作才能成功。不但牠所洄游經過的各國領海或經濟海域都得要有「保護區」或「限漁」的措施,而且他所游經的許多公海是目前RFMOs並未涵蓋到的海域,也需要劃設公海保護區。但公海要能劃設保護區及有效管理,還須聯合國去修訂海洋法或訂定公約才能奏效。
四、 黑鮪是最貴的魚
  愈貴的魚就愈先會被抓光。黑鮪之所以最先遭到濫捕且甚難加以管理的原因,就是牠的味美價昂,早已成為日本及國人最愛吃最高級的生魚片。去年在日本築地漁市所拍賣的一尾黑鮪是以美金176萬元的天價售出,相當約台幣五千萬,如分成一千口,等於一口要價五萬元台幣。臺灣為了拼觀光拼經濟,東港從2000年開始每年辦黑鮪季。但迄今所捕獲的尾數已從當初上萬尾一直掉到2012年的439尾。2013年發生廣大興船長在中菲經濟重疊海域被射殺的事件,釣魚台又發生中、日、台領土主權的爭議,促使政府開始積極護漁或經由談判為漁民爭取到捕漁權,因此在2013年所捕獲的尾數略增到642尾。遺憾的是去年底屏東縣政府原本宣稱要開始保育黑鮪,不再舉辦「第一鮪」的活動,並推廣櫻花蝦來淡化黑鮪魚,但到了今年4月20日卻仍照例舉辦「第一鮪」的拍賣,以一對公母魚總重580公斤,售得288.8萬元。像這樣價格昂貴的魚,必然是漁民爭取捕撈,拼了老命,即使再危險、再違規越界也要去捕撈的對象。更何况海洋生物資源或魚類是沒有主人的,只有把牠捕到船上來,漁民才擁有「物權」。因此在「公有地(物)的悲劇」的情況下,漁民們必定競相捕撈。所謂的A船不捕B船捕,A國不捕B國捕;特別是愈值錢愈貴的魚,自然會成為最先被捕撈殆盡的對象。
五、 黑鮪迄今仍無法商業性人工繁養殖
  澳洲及日本的公民營研究機構或繁養殖場迄今已投入相當廣大的人力物力,試圖人工繁養黑鮪魚,雖然也獲得一些突破性的成果。如日本在去年曾宣稱已可完全養殖成功,甚至在大阪大肆宣揚已可吃到由人工繁殖的黑鮪。帶給大家一個錯誤的印象,誤以為吃黑鮪未來不會再有保育的問題,就不會有罪惡感。殊不知在人工昂貴的飼育設備及細心呵護下,縱使黑鮪成長到可上市的小體型,但因牠只有3%~5%成功的孵化率,且所耗費的飼料成本更是相當昂貴,大約要吃7-8公斤用小魚或魚粉製成的餌料才能長出一公斤的肉,非常不划算。這正如商業週刊所比擬的,肥育或養殖黑鮪來食用就好比人們為了取得象牙而去飼養一頭象那樣是沒有經濟利益可言。更何況打著已可繁養殖的名號,讓產業界更可以去肆無忌憚的捕撈野生鮪魚,反正還可以人工飼養或是種苗放流來補充。於是,「養殖」成了「濫捕」的藉口或解決方案,更加速了鮪魚的滅亡。
六、 黑鮪是海洋生態系中的最頂級掠食者
  黑鮪在自然界除了人類,似乎沒有天敵,所以牠過去可說是海洋中最成功的居民(inhabitants)。透過「級聯效應(cascade effect)」中由上而下的「下行控制(top-down control)」來維持大洋生態系的平衡。一旦這營養層最上層種多但量少的物種消失了,則透過食物鏈的連鎖反應,到最後海洋只會剩下基礎的生產者或是蠕蟲和水母。未來的海洋將會回到四億年前寒武紀的年代,海裡沒有魚類,因為魚類是在兩億年前才出現在地球上的。
  看來黑鮪的命運似乎是沒有明天,相當悲慘。海洋魚類資源枯竭的原因包括過度捕撈、棲地破壞、污染、入侵種及氣候變遷等等,錯綜複雜不易釐清;故容易相互卸責。或許有些海洋物種的消長會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但黑鮪百分之百應是被人類過度捕撈,貪吃、好吃所抓光的。太平洋黑鮪的數量目前只剩下歷史數量的4%,相當於把全美的人口消滅到只剩下費城的一個城市的人口。因此我們當然有責任要努力來呼籲大家一齊來努力推動黑鮪的保育。一則是加強黑鮪的限漁措施。如同皮尤慈善信託基金會(The Pew Charitable Trusts) 所建議的方法,應嚴格限制黑鮪的最小漁獲體型,不准捕撈小於2歲(小於20kg)的幼魚,並訂定漁獲上限在2750噸以下。如此才有可能在十年內恢復5%。但問題是要如何才能落實管理取締,這可能比登天還難。因此退而求其次,我們只能在此呼籲消費者自己來努力,大家拒吃黑鮪魚,和拒吃鯊魚翅一樣,希望沒有買賣,就不會再有殺害。如果大家都能買對魚、吃對魚,那麼未來海裡才可能會年年有魚,這才是我們對下一代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