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洋年的由來 由於人類過去對海洋的不當使用及破壞,已使這項人類共同的資產逐漸衰竭惡化,為了地球生態能夠永續生存,以及人類更繁榮的未來,國際間紛紛提出許多相關的宣言、條約及行動。譬如1992年的「里約宣言」及「二十一世紀議程—永續發展行動計畫」中第十七章即為海洋及海洋環保課題。為了能凝聚共識,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分享,發揮更大的群體力量,1993年2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所屬的「政府間海洋委員會」(IOC)在葡萄牙大會上首先提出「國際海洋年」的構想。隨後於1994年聯合國第四十九屆大會中正式宣佈1998年為「國際海洋年」(1998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Ocean, 簡稱IYO)。希望藉此宣言籲請全球各國政府及民間團體或個人能正視「海洋」的重要,共同負起責任,採取行動來保衛這佔地球表面積達71%,體積(生物棲地)達99%的海洋環境。在政府方面應努力整合相關機制,承諾採行措施和提撥相當經費,供海洋及海岸地區的資源保育、污染防治和發展管理方面優先著手。在民眾方面,則希望加強宣導教育,儘早改變人們對海洋的漠視與不正確的觀念。此外,1994年聯合國也通過海洋法公約,迄今已有123個國家批准或加入此一「世界海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