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類死亡原因與公害鑑定

內容摘要:
海洋裡的魚為何越來越少?可能的原因有很多,被捕撈作食用,作為觀賞魚販賣,或是做成魚粉,以及受到各種環境汙染的影響。

個體的死亡可能是由於生病、被攻擊,這些都屬於正常的死亡,但在海洋及河川中,死魚很快會被其他魚吞食,一般正常水域中很難見到死魚。

成群的死亡則有可能受到天災或人禍的影響。如果是人禍造成,就算是公害事件,應該找出原因去求償。

一般魚類死亡或消失的人為原因可能為:
(1)汙染;(2)過度捕撈及誤捕;(3)棲地破壞;(4)外來種入侵;(5)生態系失衡。

臺灣魚類在河口、港灣及海岸地區暴斃之公害糾紛、鑑定案例不勝枚舉,大多是因廢水排放、毒魚、缺氧所致。其中著名案例有:
(1)1979年中油林園廠公害糾紛–林園養殖戶;
(2)1982年綠牡蠣事件–高雄茄定漁民;
(3)1988年花蓮中華紙槳廢水–花蓮漁會;
(4)1988年台南縣將軍溪養殖公害–台南北門漁會;
(5)1988興建電廠煤灰海拋–興達、梓官、彌陀;
(6)1989大林電廠–大林區養殖戶。

如何迅速、有效地探究成因或作好公害鑑定?當民眾發現時,應儘速拍照存證,並向當地縣市府環保局報案,偕同赴現場採證、樣本保全、找公信單位鑑定死因。

魚類的死亡、畸形、減產原因鑑定之要領及項目有:1.水質變化;2.底質改變;3.個體數及族群量之變化;4.魚體鑑定:(1)行為;(2)肉眼觀察;(3)生理;(4)病理組織;(5)毒性分析;(6)生物毒性試驗;(7)專門性之檢查等。

最好的預防方式是利用先進的環境因子及水質自動連續即時監測儀,透過無線傳輸資訊技術來傳輸數據,做好即時監控,以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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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魚類死亡的原因及公害的鑑定 https://www.frs.gov.tw/web/e-book/e-book_01_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