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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1998國際海洋年–台灣的行動
刊登於中央研究院週報第709期 1999年03月05日
 去年十二月卅一日,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公告我國的領海基線。台灣的國際海洋年於是圓滿落幕。去年這一年中,政府、學術與保育團體舉辦過與海洋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有關的活動,為數不少。這些活動透過媒體報導,多少已喚醒國人重視海洋。但是能起而行者,可能為數不多﹐因此關心海洋的朋友們必須繼續共同努力。本人擬在此就「國際海洋年」做一回顧,及就週報的報導系列提一總結。海洋的保育不外乎「立法」、「研究」與「教育」三帖藥,以下乃就此三方面分別敘述之:
一、法令政策
 立法院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法」(1/21);公告我國領海基線,領海外界線等(12/31),為我國海域之經營與管轄權奠定法源基礎。此外高層亦要求各部會在制訂政策時需符合永續發展的原則,如其中由環保署草擬未來「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及農委會將草擬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國家報告」中亦會納入海洋與海岸部份。目前環保署所推動之「淨灘」工作,與主事APEC之海洋資源保護工作等等亦和保育有關。此外政府各部門也多少贊助若干民間團體所辦的海洋保育活動,但更重要的「海洋污染防治法」及「海岸法」則尚未送請立法院通過,「海洋遊憩管理辦法」亦有待研擬推動。又全國國土及水資源會議(12/28-29)所擬之議案中雖有「海岸」但無「海洋」,且在研擬「限制發展地區」時仍然明顯重陸輕海,未予等同視之,令人不無遺憾。
二、學術活動
 為了能加強海洋保護的教育宣導、經營管理及研究交流,國內學術單位在今年也舉辦了不少場次的學術研討會及座談會等,如「台灣海岸何去何從 –國際海洋年的沈思」(5/7,港研所)、「跨世紀海洋漁業研討會 –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5/25,海大)、「台灣海洋生物國際研討會」(5/26-27,海大)、「水生動物保育研討會」、「1998海運學術研討會」、「台灣海龜生殖、洄游及海上棲地國際討論會」(5,海大)、「第四屆海岸溼地及保育研討會」(6/6-7,師大)、「國家海洋政策研討會」(7/17,中山)、「太平洋珊瑚礁及保育國際研討會」及「第六屆珊瑚礁生物研討會」(11/17-20,中研院)、「第二屆台灣海洋環境大會 –消失的海岸」(11/21,世貿)、「紅樹林生態系之科學及管理國際研討會」(11/23-2,師大) 及「海洋與文藝國際會議」(12/19,中山) 等等。
三、推廣教育
 報章媒體的報導並不多見,值得一提的是TVBS及民視在去年製作了一系列介紹台灣海底美麗珊瑚礁的宣導短片,利用新聞節目前後作密集播放,應能發揮若干效果;公視所製作一系列以海洋保育為主的「我們的島 –再見、海洋」,每週一集,正在播映中。其他各個社教機構及民間保育團體如海生館、海科館、中華民國珊瑚礁學會、海洋文教基金會、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水中攝影協會、溼地保育聯盟等等,以及各縣市政府都舉辦了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活動。從立法院的公聽會 (永續發展促進會--挽救台灣海洋行動年系列公聽會),到攝影展 (海洋生態攝影巡迴大展(5/12-,車城),如1998不一樣的海洋淨海專案及水中攝影活動、海岸之今昔攝影展(11/21,世貿),以及柯金源、王連陞等個人攝影展等);淨海、淨灘;海洋育樂營;海洋日園遊會;海龜、鯨豚、魚苗的放生放流,北縣政府之「碧海藍天、北縣情」(5/21,貢寮),以及各類研習班(「台灣海洋河川生態旅遊推廣研討會」(11/28,厚生基金會)、「1998國際海洋年海洋之心」(10/19,海大)、「教師暑期海洋研習營」(8/5,海科館)、「賞鯨解說員訓練營」(6/27,世新會館)、「拯救珊瑚礁宣言連署活動」(11/19,中研院)、「1998珊瑚礁總體檢報告記者會」(12/19,台北)等等,可說是不勝枚舉。此外去年所出版海洋保育相關的文章或專書亦不少,如海軍軍中刊物「海軍學術月刊」、「尖端科技」;聯經的「人與海 –台灣海洋環境」、中山學術文化的「海洋生物漫談」及「豐富的海洋資源」、天下的「海洋台灣」、晨星的「海岸危機」、企業永續協會的「水藍之舞」,乃至國編館的「海洋生態學」等等,應均能發揮一些較為長遠的效果。
 總之在「1998國際海洋年」的行動中,台灣雖然沒缺席,但是很遺憾的在UNESCO所公佈國際海洋年活動的網站上( http://ioc.unesco.org/iyo/activities/national... ) ,其中記錄各國共襄盛舉的活動部份,台灣卻因政治因素被刻意排除在外而缺席了。縱使筆者曾投書抱怨亦未獲回覆。像這種全球性的保育活動亦難逃受政治的干預,著實令人無奈。總之,我們所應捫心自問的還是要檢討自己對海洋保育的觀念和知識是否真的有所進步?國際海洋年並非只在1998年舉辦一些活動來紀念而已,更重要的它要變成一項新生活的運動,長遠持續地推動下去。畢竟我們目前對環境破壞的速度仍遠遠超過我們對環境所作的保育和復育的努力。更何況很多棲地被破壞了以後是根本難以回復自然的狀態,但歷經千萬年所演化出來的生物物種,一旦消失滅絕後,卻是絕不可能再變回來的。生態保育和關懷生命的觀念雖然已開始在國人心中萌芽,但我們的作法其實還停留在幼稚園和小學的階段,仍有待政府和民間團體的共同努力,才能根本挽救台灣的海洋環境。至於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態度,下列幾點守則或可提供一般民眾參考:
1. 不吃活海鮮,只攝影、不採集、不收集、不購買海洋生物。
2. 不養、不吃、不釣珊瑚礁、稀有及應保育的魚類。
3. 不到海邊(潮間帶)、亂踩亂翻石頭。
4. 不亂倒污水、不亂丟垃圾,海釣、潛水應遵守規定,不踢珊瑚及下錨等。
5. 多認識海濱及海洋生物,共同來作宣導海洋生態保育的義工。
 1999年進入了另一個以保育森林為訴求的「森林文化年」。森林與海洋,一陸一海雖然相隔遙遠,但因海納百川,高山上的污染及破壞到最後都會經由河川流入海洋。因此保護森林環境,保護水的源頭,一樣對海洋有益,希望大家也能共同來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