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從〈大魚小傳〉看臺灣大型魚保育

邵廣昭

大魚的哀歌

8月號國家地理雜誌中《大魚小傳》一文所介紹的「伊氏石斑魚」,雖然只產在大西洋,而不在太平洋和台灣,牠的體型大小也略遜於台灣原生種的「龍膽石斑(鞍帶石斑)」。但牠們已是所有硬骨魚類家族中體型最大,體重最重的魚類了。然而不幸的是只要體型大、壽命長、成熟年齡晚、繁殖率低、族群恢復力慢、肉質味美、經濟價值高的魚種,都最容易遭到人類的過度捕撈,最先成為瀕危的物種。譬如,全球最大的海洋素食動物「史德拉海牛」,在27年內即被捕殺殆盡。此外,被列入CITES(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第一類保育類的「加州犬型石首魚」是石首魚科中最大的魚種,也面臨同樣的困境,在保育超過20年後,牠們的體型大小及數量迄今仍無法恢復。

台灣的護魚路

2008年起第一種被台灣政府以漁業法列入保育類海水魚的「鯨鯊」,正是所有魚類或軟骨魚類中體型最大者。今年5月由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公告的「龍王鯛」及「隆頭鸚哥魚」也分別是隆頭魚科及鸚哥魚科中體型最大的魚種。

具有更高知名度的「黑鮪」,之所以將成為下一波瀕危魚類的原因,並不只是因為牠味美價昂,也是因為牠的體型是所有鯖科或鮪魚中體型最大的魚種。總而言之,由於人類的貪食及不當的海鮮文化,已使得海洋生物多樣性正在快速消失,大型的魚類首當其衝會最先遭殃。

如何挽救大魚?

要如何來挽救這些大魚,其實利用「物種保育」的「限漁」,或「棲地保護」的「海洋保護區」都是很有效的方法。「伊氏石斑魚」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1990年代起美國及加勒比海周邊的一些國家就開始把這種被過度捕撈的物種列入瀕危的保育魚類,禁止捕撈。由於國外的漁業管理落實及執法取締嚴格,再加上民眾守法,因此牠們的資源量在這20年內,已逐漸恢復到以往的水準。

然而,這豐厚的資源、龐大的身形又引起了漁民、釣客、業者和老饕的覬覦,紛紛要求政府再度開放捕獵。但保育人士則擔心一旦這種大石斑無法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則其資源量勢必又將迅速下滑,也可能會因此一蹶不振。像這樣究竟應要開放獵捕或應予保育的爭議,也同樣在全球各地許多國家不斷地發生。

轉型生態旅遊 達到雙贏

保護區內的魚群量一旦增加後,常會引來民眾要求開放捕撈的壓力。殊不知生物多樣性或大型魚類,絕非只有食用的價值。如能利用潛水生態旅遊的方式去利用,反而能為當地的漁村社區帶來更多的收益,且能達到雙贏及永續利用的目的。

根據菲律賓研究報告指出,保護石斑聚集產卵場的生態旅遊的價值為每年94,000美元,開放捕撈後卻只剩下每年4,000元!體型碩大的石斑,在澳洲的大堡礁更是潛水旅遊的賣點,成為海底攝影的寵兒。此外,石斑魚和珊瑚一般有集體產卵的習性,在每年的某一天,成群的石斑魚會游到外海的某處,成群集體排精排卵,像這種繁殖場在有些國家漁民發現後就會主動通報政府應予保育及禁漁,但到了台灣卻變成「好漁倒相報」,趕快告訴漁民或釣友們,叫大家趕快去釣。我們的保育觀念實在需要加強。

保護野生石斑 刻不容緩

石斑魚在分類上是屬於鮨科中的的石斑魚亞科,以典型的石斑魚屬(Epinephelus)為例,台灣共記錄有39種之多。雖然許多種類的石斑魚體型並不大,甚至小於10cm,但有少數種類體型巨大。台灣雖然沒有「伊氏石斑魚」,但我們有更大的「鞍帶石斑」。牠也是台灣石斑魚繁殖的主力魚種。台灣由於海水魚繁養殖技術先進,故目前已有7-8種石斑魚可以人工繁養殖,替台灣又贏得了一個「石斑魚王國」的稱號。

發展石斑魚的養殖固然可以減少野生獵捕石斑魚的壓力,但野生石斑魚仍然在許多民眾喜食野味的心理下,繼續遭到濫捕,且至今沒有任何的保育措施。再加上石斑魚的幼魚的孵育場多半位在沿岸地區之濕地或珊瑚礁區的海域,但這些沿岸水域也最容易受到不當開發的棲地破壞以及汙染的危害,也因此台灣野生石斑魚的種類及數量可說是每下愈況,許多原本數量還多的石斑魚種現已變得罕見,甚至是區域性的滅絕。

希望讀者們在閱讀這篇文章後能夠見賢思齊,共同努力來投入海洋保育行動的行列,拒吃野生石斑魚,也盡量選擇以植物性蛋白為餌料的養殖魚種。

 


-刊登於國家地理雜誌 (201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