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氣候變遷會造成水溫升高、二氧化碳濃度增加、海洋酸化、海平面升高等,對海洋生物也會有所影響,像是海洋基礎生產力、生物多樣性、生物的種類組成,以及時間與空間的分佈改變。另外也會改變生物的習性、生理行為,進而影響生物網結構。
1995 WWF(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提出對海洋生物多樣性獲資源利用之具體建議
1.海洋保護區之劃設
2.指定物種保護
3.區域性海洋合作計畫
4.如何防止遭受陸域活動之影響
5.如何防遭受海域活動之活動影響
1997年三十八國家與歐盟簽署京都議定書,以個別或共同的方式來控制溫室氣體,期望在2008到2012年之間,把溫室氣體降到1900年的水準平均再減5.2%。
聯合國一百九十五個國家於2015年12月12日氣候高峰會上決議,簽署巴黎協議取代舊的京都議定書。決議未來氣溫上升幅度必須在攝氏1.5到2度之間,擴增減排國家如:中國、印度等,規定開發中國家也必須一起減排。約定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排放與自然吸收的平衡,並每五年定自助一次減排目標,且獲得一百八十個國家同意。
我國行政院亦於2015年9月17日發布台灣自主減排貢獻,承諾在2030年要減少5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當於2005年水準再減20%。
在海洋漁業方面並沒有特別針對氣候變遷影響的調適策略,但近年針對改善過度捕撈問題已有一些政策,如減少漁船數量、輔導轉型、改進不符合保育的漁具漁法、調查監測建立資料庫、種苗放流、人工魚礁等。雖然並不可能有立即的成效,但還是必須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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