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護區_SDG14.5與10x20倡議

內容摘要:

全球的海洋保護區主要由兩個公約來推動,一是生物多樣性公約。2010年CBD第10次締約方會議所公布的「愛知目標」,其中第11項目標明定了一個量化指標,即是2020年全球10%的海洋應納入海洋保護區的範圍。2015年聯合國所公布的永續發展目標14.5又稱為SDG14.5,也把2020年的10%MPA目標列入。

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即是永續發展目標。來自189個國家的領袖,於2000年時在聯合國高峰會共同發布「千禧年發展目標」(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落實八項目標:消滅貧窮飢餓、普及基礎教育、促進兩性平等、提升產婦健、降低兒童死亡率、對抗病毒、確保環境永續、全球夥伴關係。

為了達到這些目的,國際上亦提出許多倡議(initiative),像是
一、全球海洋生物多樣性倡議(Global Ocean Initiative ,GOBI)
二、綠色名錄計畫(Green List)
三、厄爾席維雅之友社(Sylvia Earle Alliance ,SEA)
四、藍色任務(Mission Blue)
五、全球海洋庇護系統(Global Ocean Refugees System ,GLORES)
六、區域性海洋保護區管理者網路(Regional MPA Management Networks)
七、跨大西洋MPA夥伴關係(網路結盟)的結盟計畫
八、藍帶計畫(Blue Belt Programme)
九、10x20倡議

10x20
20就是2020年的意思,而10則是指10%。由義大利政府與海洋保護區聯盟所發起的,為的是讓SDG14.5早日實現。

其實還有許多關於海洋保護區的國際會議,但台灣在這方面的進展稍嫌緩慢,教育宣導也是十分重要的。海洋保護區其實是最好的方法,就像將錢存在銀行一樣,保存珍貴的海洋資源。

海洋保護區的劃設,會讓魚的體型、數量、密度等增加,富有很高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創造與環境資源的雙贏,好處非常的多,但劃設的計畫仍需要許多的努力。


[前往講堂總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