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力發電政策介紹

內容摘要:

風力發電的興起,由於核能發電的疑慮,希望可以發展替代的能源,世界各國都在發展離岸風機,歐洲像是英國、丹麥、比利時、德國、瑞典、芬蘭、西班牙等國,亞洲則有中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在著手發展,美國也在積極推動當中。

近年綠色能源發展一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歸在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中。最大的目標是在2025年,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要達到整體能源發電量的百分之二十。立法院為了配合國際上節能減碳的公約,於是在2015年6月通過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法,公告全世界台灣自主規範,期望在2050年將碳排放量漸少到2005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針對風力發電,行政院於2012年頒布千架海陸風力機計劃,為達成目標訂下了短中長程的計畫,2015年三個示範場各完成一部海上氣象觀測塔,2016年三個示範場各完成兩部的示範機組。為了推動計畫,能源局規劃了三十六個潛力地點,但有少數廠商挑選的地點並非這三十六個地點,然而這三十六個地點也並非絕對能夠通過環境評估,僅代表風力條件適合。在設場方面,會先提供補助設立示範場,之後才會開放給國內外的場商。廠商就算通過環評,也不代表就能施工,還要獲得許可,政府也有一套遴選的方式,篩選的機制嚴格,在眾多廠商中篩選。另外,由於國內技術經驗不足,因此需要與國外的廠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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